行人是指行進中的人腳丫子,是否步行要么跑步。在現代,該術語通常是指在路要么路面,但歷史上並非如此。[需要引用]
行人的意義與語素ped-(“英尺”)和-ian(“特性”)。[1]該詞源自拉丁語pedester(“步行”),在18世紀首次使用(用英語)。[2]它最初被使用,並且直到今天仍然可以用作形容詞,表示簡單或晦澀。[3]但是,在本文中,它採用其名詞形式,是指行走的人。
“行人”一詞可能在布列塔尼地區格蘭特歷史與歷史博物館,位於昂格勒特.[4]
在加利福尼亞,行人的定義已擴大到包括任何非自行車的人力車上的任何人,以及由於身體殘疾而操作自行輪椅的人。[5]在某些社區中,那些乘坐小車輪旅行的人,例如溜冰鞋,滑板和scooters, 以及輪椅使用者[6]也包括為行人。